腹腔脓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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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7 13:32:00

事件经过

年9月26日,李某某以间断性上腹疼痛7年加重5天之主诉,医院就诊,入院诊断为:慢性结石性胆囊炎急性发作(化脓性);Mirizzi综合征Ⅲ型;慢性萎缩性胃炎。入院后治疗:经术前准备后全麻下行手术治疗,术中腹腔镜检查见胆囊肿大、胆囊壁水肿增厚、张力高,颈部结石嵌顿,胆囊呈急性炎症改变,胆囊底部减压后见脓性胆汁,胆囊颈部结石嵌顿,三角层次不清,中转开腹术,开腹后见胆囊颈部结石压迫肝总管,导致胆总管右侧2/3缺损,术中诊断为Mirizzi综合征Ⅲ型。切除胆囊后行胆肠吻合术。年10月7日,医院出院,出院诊断为:慢性结石性胆囊炎急性发作(化脓性);Mirizzi综合征Ⅲ型;慢性萎缩性胃炎,出院时的情况及医嘱:患者轻微气短,无腹痛、腹胀,无呕吐。进少量流食。大便一次量少呈*稀便,排气,小便量正常。生命体征稳定,精神差。心肺查体无异常。腹稍膨隆,腹腔引流管内引出约50ml*褐色液体。腹软,伤口周围压痛,无腹肌紧张及反跳痛,移动性浊音(一),肠鸣正常。查腹部及胸部CT:双肺下叶纤维化病灶,右侧胸腔积液,双侧胸膜局部肥厚,腹腔积液。腹腔引流管内引流液量较多呈*褐色,腹部CT显示肝周积液,患者无腹痛、腹胀感,无高热,考虑手术野周围渗出引流不畅,不排除吻合口漏可能。患者虽有腹腔引流管,但引流效果不好,可能并发肝周、膈下脓肿,医院穿刺引流及进一步治疗,向家属告知目前病情及并发症、风险等,家属知情,医院治疗。年10月7日至年11月14日,李某某到某大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1、腹腔出血,腹腔感染,胆肠吻合术后胆漏、肠瘘;2、消化道出血;3、肺部感染;4、肝功能损伤;5、肾功能损伤。出院诊断:1、腹腔感染,腹腔出血,胆肠吻合术后胆漏,肠瘘2、消化道出血3、肺部感染4、肝功能损伤5、肾功能损伤,出院建议:继续住院治疗;警惕腹腔出血及消化道出血;加强营养支持,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年11月14日至年11月30日,李某某在某大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1、腹腔感染;2、胆瘘;3、肠瘘;4、消化道出血;5、胆道感染;6、肺部感染;7、气管插管状态;8、多器官功能衰竭;9、肝功能损害;10、肾功能损伤;11、腹部术后状态。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年11月30日,李医院住院治疗,年12月1日,医院作出临床死亡的诊断证明。

医院观点

医院:其在对李某某的诊疗过程中,诊断明确,告知充分,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患者入院时腹腔感染已十分严重。入院后,医院积极完善相关检查,评估病情,给予抗感染营养支持等对症治疗,XX组XX室专家讨论,反复与患者家属沟通病情,告知风险,但因患者病情十分严重,虽然经过积极治疗,患者感染仍然无法有效控制,医院不存在过错,患者的死亡原因为腹腔严重感染,该疾病是其自身疾病的自然转归。医院:患医院就诊治疗属实,医院治疗中有过错。

法院观点

医院对患者李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系次要责任;某大医院对患者李某某的诊疗行为无明显过错。结合鉴定意见,医院对李某某的死亡原因承担次要责任,以及李某某的住院病案等,本院酌定医院承担35%的责任。

我们观点

其实本案件中,医院确实治疗的难度变大了,因为患者在医院治疗后各项指标有所恶化,医院医院差别还是有的,医院治疗中有明显的评估不足、告知不到位、手术选择欠妥、术后观察不严密,处置不及时以及病例书写不规范等过错,所以肯定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但是35%的责任虽然也没问题,但基于我们的经验来讲,还是有点低了。如果患方有专业支持,可能会更好点。

备注:本案例由医锤定因团队原创整理,仅供参考交流,不经许可,不许转载及盗用,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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