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增确诊例!连续三天破百!
1月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9例(广东3例,上海2例,江苏1例,浙江1例,四川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例(河北90例,黑龙江43例,广西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即日起,大批药店停售这些药
鉴于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冠病例,并呈现家庭聚集性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发热、咳嗽人群的管理,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和传播,数地宣布,对药店退烧、止咳、抗病*类药品进行管控,或下架、或暂停销售......目前,浙江、广西、四川、黑龙江、河北、湖北、广西、海南等省辖区内数地发文,大批药店退烧、止咳类药品要下架、停售。
浙江
浙江:1月14日,浙江省医保局发文明确,以下四类人员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行登记报告: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14天内曾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入境人员;与上述三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从年1月15日起报送。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暂不销售发热、咳嗽药品。
浙江省宁波市:1月14日,宁波市明确,各类私人诊所、小诊所和门诊部不得接诊发热病人,药店要做好顾客购买发烧咳嗽类等药品的实名登记工作,私人诊所、小诊所、门诊部和药店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人应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浙江省余姚市:自年1月14日上午8:00开始,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目录详见文末),购买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管理。
浙江省慈溪市:自年1月13日起,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种发热类药品(目录详见文末)。
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1月13日该区发文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咳嗽类药品购买实名登记管理,发热类药品暂停销售。
浙江省建德市:1月13日,浙江省建德市发文要求,落实抗生素、抗病*、发热、咳嗽四类药品的警戒监测。加强四类药品的销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抗生素等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的管理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治疗呼吸道病症的抗生素等处方药品必须凭本地正规医疗机构处方进行销售。按规定建立四类药品销售登记记录备查,全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药品警戒监测点同时按规定通过信息系统每日上传记录数据。
浙江省青田县:1月13日该县发文要求,即日起全县各零售药店、诊所在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向群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群众医院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浙江省临海市:1月12日,临海市通知,各零售药店一律不得售卖退热药品,恢复售卖日期另行通知。对购买止咳、抗病*、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实施实名登记,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各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对购买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相关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各零售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及其他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医疗机构在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病人时,须按程序先登记报告再转诊。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各零售药店一律不得售卖退热药品,恢复售卖日期另行通知。对购买止咳、抗病*、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实施实名登记,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销售人员须询问14天省外旅居史、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史等信息并如实登记。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各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实施实名登记,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销售人员须询问14天省外旅居史、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史等信息并如实登记。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1月14日起全县各零售药店、门诊部、诊所、卫生室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向群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群众医院、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即日起全县各零售药店、诊所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向群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群众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广西
广西:经核实确定从1月9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检查分局通知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需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所有药品全部下架。
广西贵港市: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从即日起,暂停调配、销售含有安乃近、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布洛芬成分的退热、止咳药。各药品零售企业务必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一律下架相关药品,封存禁售。且对购买发热、咳嗽类相关药品的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同时,要主动告知患者必须就近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做好解释引导工作,避免引起群众误解、恐慌、抢购、囤药。
广西玉林市:1月12日玉林市发文要求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从即日起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系指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大剂量阿司匹林、安乃近、吲哚美辛及含有该五种药品为主要成份的化学药品)并全部下架。
广西来宾市: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从即日起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系指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大剂量阿司匹林、安乃近、吲哚美辛及含有该五种药品为主要成份的化学药品)并全部下架。
四川
四川:《四川省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
四川省乐山市:1月14日乐山市发文要求,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河北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从1月14日起全区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居民销售感冒、退热、止咳、抗病*等药品,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居民应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河北省*骅市:自年1月12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所有相关药品全部下架。具体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告。
河北省任丘市:年1月10日起,凡是购买退热、止咳类药物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患者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销售四种药品(退热、止咳、抗菌素、抗病*)一律凭身份证实名登记,对四种药品日销售量进行监测,并上报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自年1月9日起,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购买抗菌素、抗病*类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全区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
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自年1月3日起,严禁销售退烧药。经营中如发现有进店购买退烧药的消费者,发现体温超过37.3℃的进行登记,劝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报所在地市场监管所。
河北省迁安市:个体诊所、卫生所、药店销售“退烧”和“止咳”等药品需凭本医院医院发热门诊处方,并做好实名登记。
河北省秦皇岛市:要对退热、止咳、抗病*、抗菌素药品购买者信息进行登记,购买者信息要以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信息为准,信息难以搞清的不准售予,确保销售的药品可追溯。同时要及时对药品销售登记信息进行汇总、留存,按规定上报。
山西
山西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类诊所、药店等基层医药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信息登记和监测预警责任,一旦发现发热患者后要及时报告,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做好个人防护,协调闭环送至发热门诊。
山西省晋城市:自年1月13日15时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为准),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按受正规医疗诊治,以免贻误病情。
山西省永济市:所有个体诊所、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药品。
山西省霍州市:各药店、个体诊所停止销售抗生素、抗病*药、退烧药等重点药品。
山西省临猗县:自即日起,全县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退烧药品(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山西省临汾市:凡在药品零售企业购买“退烧药品”,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山西省朔州市:所有药店、门诊严格落实不接收发热患者,对有发烧症状者要告知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要对退热、止咳、抗病*、抗菌素药品购买者信息凭医保卡或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确保销售的药品可追溯。
黑龙江
黑龙江省黑河市:充分发挥发热门诊、药店、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哨点作用,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全市药店暂时停售退烧、止咳、抗病*类药品,严禁药店、个人在网络上销售和购买退烧、止咳、抗病*类药品。
黑龙江省大箐山县:个人诊所一律关停,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药店严禁出售“退烧、止咳、抗病*”三类药。
黑龙江大庆市:1月13日大庆市发文要求,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抗生素等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电话确认,坚持使用“沃填报”系统。发现违规的一律停业整改。
黑龙江五常市:1月13日五常市发文要求,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抗生素等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电话确认,坚持使用“沃填报”系统,对不执行相关防控要求的要停业整改。
湖北
湖北省*石市:1月11日,湖北省*石市市场监督局通知,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即日起暂停向居民销售“三类药”(治疗感冒、发热、咳嗽的药品),自动取消“三类药”日报制。
海南
海南省文昌市:从9日起,全市所有药店暂时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包括说明书里涉及的内容),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
海南琼海:自年1月9日起,全市所有药店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
海南省海口市:进店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一律实名登记,严格落实“扫码购药”制度。
山东
山东:药店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药店每天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药店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等工作。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的人员及用药人的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查验购药人的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确保购药人信息可追溯。
山东省烟台市:1月14日烟台市发文要求,对在“三小场所”(小医院、小诊所、小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生素、抗病*药品“四类药品”的顾客或患者,须要求其扫描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