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胡龙友
7月29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成都蓝迪共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迪共享”)拟将合计持有的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集团”)和汉商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大健康”)。
据悉,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为:7月28日,公司、蓝迪共享与受让方汉商集团、汉商大健康签署了《关于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汉商集团、汉商大健康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公司和蓝迪共享持有的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10,,股股份。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上述%股权的预估值为人民币9亿元,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格合计为9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以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须经受让方汉商集团股东大会批准,交易所涉其他各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各自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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